桃园新村建设项目是我县2012年重点工程项目。为改善征收区域内人居环境,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正安县凤仪、安场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于2012年1月10日起,将《正安县桃园新村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红线范围内进行张贴公示,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收范围:以《正安县桃园新村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征收范围内涉及居民126户,被征收房屋面积37400㎡,其中住宅面积34700㎡,门面110间,面积2700㎡(分两期征收)。
二、征收与补偿时间:2012年2月8日至3月31日。
三、组织实施:由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正安县凤仪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四、征收补偿方式:征收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五、公示时间:30天,即: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