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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兆隆·平湖秋月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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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安县兆隆·平湖秋月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已通过2026年第次县城规委会评审、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并经正安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1.规划用地面积:53387.65㎡。

2.总建筑面积:197213.66㎡,地上建筑面积141448.51㎡(其中:住宅136802.75㎡,商业2477.48㎡,物业用房484.23㎡,社区服务用房334.06㎡,养老用房353.47㎡,公厕60.52㎡,门卫室53.11㎡,消防控制室49.59㎡,架空空间833.30㎡),地下建筑面积55765.15㎡(其中:车库51023.35㎡,公共配套用房4741.80㎡),计容建筑面积138795.62,建筑占地面积7513.09㎡。

3.建筑密度:14.07%

4.容积率:2.60

5.绿地率:38.28%

6.停车位:1253个(全地下)。

社会各界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正安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26420854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兆隆·平湖秋月项目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