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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1年01月05日
文号杨新领发〔2021〕1号是否有效
标题杨兴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冬春季暨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杨兴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冬春季暨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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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领发20211


各村(居)、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冬春季暨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在贯彻执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16 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32 号)、《正安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关于做好冬春季暨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正防控中心20211)等文件,结合我实际,经疫情防控指挥研究同意,就做好冬春季暨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化责任落实,确保管理到位

(一)镇疫情防控办公室: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制定一级响应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统筹指导全防控工作做好各工作组联络协调三是负责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审核、信息汇总、信息报送、指挥调度、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镇党政办(宣传办):一是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不松懈。提倡公筷公勺、分餐进食,自觉养成良好健康生活习惯。二是我县核酸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宣传宣传,确保有需要的人员能够就近及时开展核酸检测。三是加强域内重点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上座率控制在75%内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严肃进行限时整改或停业整顿。四是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引导全干部群众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对主观恶意制造社会恐慌,在网络散布的不实消息、负面信息应及时技术管控,并联合公安部门予以核查打击。五是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三)杨兴卫生院:一是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和院感防控。门诊就诊实行“一人一诊一室”,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坚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全面取消住院探视,禁止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坚决防止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二是继续加强疫情防控九大能力建设。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为疫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统筹做好我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工作。做好疫苗紧急使用方案有序组织全村(居)、各部门摸底人员的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确保分别在1月15日前、2 月5日前完成市分配的两剂接种任务数。四是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强化疫情处置实战能力,不断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五是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会同各村(居)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正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跟踪服务+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14、21天进行检测,第28天采取自愿检测)”的原则进行检测。指导村卫生室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先核酸检测再诊疗;对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严格落实“逢进必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应检尽检”,对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要落实每周核酸检测1次。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杨兴分局派出所、民政中小学等部门做好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正在执行隔离管控任务的隔离场所服务人员等人群要严格落实每周检测1次;进口非冷链商品从业人员落实每14天抽检1次,每次抽检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50%28天内实现全覆盖检测。监所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要落实新进人员“逢进必检”,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抽样检测。会同镇交管站、市场监管分局、邮政做好特定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对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行业从业人员要落实每14天抽检1次,原则上每次不少于50人,尽量覆盖特定行业全人群。

(四)杨兴派出所:一是社会防控组统筹,各村(居)具体负责,做好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正人员的排查和防控管理。加大对私渡人员的打击和管理,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重点加强返乡人员的排查,以小区(村、居)为单位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健康监测、登记报告等工作加强巡查调查,一旦发现风险人员及时报告和处置。二是加强对宾馆旅社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管,对入住人员落实好“戴口罩、测温、扫码”和实名登记管理要求;加强外来人员社会防控管理,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快递物流的管理疫情期间道路保畅和物资运送安全工作,疫点安保秩序维护工作。四是进一步督促站、公交车、出租车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公交车和出租车应有备用口罩,方便乘客。对从省外来正人员要登记并及时给镇指挥部,及时落实跟踪管理服务。

(五)县市场监管局杨兴分局:一是强化冷链食品监测。加大对冷冻冷链食品的监管力度,督促各超市冷冻食品销售实行分离闭环管理,原则上尽量少售卖进口冷链食品,落实全环节“人物同防”,建立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入市交易冷链产品未消毒不入库,未核酸检测不入库,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确保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联合杨兴卫生院对餐饮服务业、冷冻冷链食品销售等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持健康证上岗要求,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工作时戴口罩,穿戴工作服、帽和手套,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进口和非进口产品全面分开,避免出现交叉污染,减少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由于冬季气温较低,“非冷链”趋于“冷链”,要对进口非冷链商品开展季节性监测,特别是对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产品要适当增加检测样本数量,增强监测针对性,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经营主体的监管,督促经营者(特别是饮食餐点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全程佩戴好口罩。继续在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严肃进行限时整改或停业整顿。三是牵头做好餐饮服务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会同杨兴卫生院督促指导内餐饮服务行业按照《贵州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员工管理,督促餐饮业经营者佩戴好口罩,加强食品采购加工监管,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顾客消费服务。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常态化储备工作。五是加强对快递物流的监管,督促经营业主对寄递环境、物品开展消毒消杀,从业人员在配送物品时全程佩戴口罩,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抽检(快递物流公司拒不执行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投递到客户手中的物品绝对安全。六是强化退热药限购管理。加强重点药品全覆盖监测,要对辖区内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的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杜绝出现上报记录与销售记录不匹配的情况发生。坚持退热药限购管理,全所有零售药店要继续按照拟定的限购目录销售退烧药,不得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烧药。同时,要主动引导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准确记录患者身份信息,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局杨兴分局,由市场监管局杨兴分局汇总后报社会防控组,给各村(居)进行主动核查。

(六)镇科技文化宣传服务中心:一是指导各景区景点按照“提前预约、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景点”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及“一米线”距离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游客量不超过75%最大承载量规定,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严防人员瞬间聚集,有序维持景区景点旅游秩序。二是加强对图书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对进入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要求,对活动场所要定时开展消毒消杀,所有包房应保持通风。

(七)杨兴中小学:一是春节及寒假期间,全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跨省流动,必须出省的,应提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后方能出省,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对因工作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返校时必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才可返校工作或学习。二是加强对营养餐配送企业的监管,学校食堂严禁食用冷冻食品和经营冷冻食品;各学校原则上不开展跨市域的交流活动;各学校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肺结核”等传染病预防工作。

(八)镇社会事务办: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扫健康码、扫行程码”等防控要求。丧家在治丧过程中,在继续执行好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第74号指令的基础上,要保证室内通风,要佩戴口罩,娱乐活动原则上还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要安全就餐,不得聚集性用餐;治丧时间进出不得超过3天,治丧期间,除遗体(骨灰)运送车辆外,送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各村(居)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告知群众治丧期间有关防控要求。

(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杨兴分局:一是加强对垃圾箱(桶)的消毒消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戴手套经营的督促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对走私进口、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打击监管领域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四是农贸市场的监管,督促经营者(特别是饮食餐点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严肃进行限时整改或停业整顿。

(十)各村(居):一是负责抓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再过细。及时查收研阅、学习贯彻上级防控文件、指挥中心下发(转发)的各类文件和指令,做到防控力度不减,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加强对辖区内酒店、餐馆、农家乐等的监管,对在酒店、酒楼内承办酒席的,原则上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落实好“戴口罩、测温、扫码”,对经营场所要开展消毒消杀,保持良好通风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精准化和常态化,落实各项排查管控措施,加强对辖区内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消毒,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四是要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全面摸排在境外务工、学习、生活的人员,特别是私渡出境人员,要落实好监管责任人,绝不允许出现私渡人员未经发现入境的情况。在村居组(村寨)公布返乡人员申报、登记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返乡人员进行主动申报、登记;重点加强返乡人员的排查,以村民组(村寨)为单位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健康监测、登记报告等工作,加强巡查调查,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切实防范春节前后大量人员返乡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确保节日安全。五是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正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跟踪服务+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14、21天进行检测,第28天采取自愿检测)”的原则进行检测。要张贴和广泛宣传《正安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牢固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人人参与的社会责任意识,把疫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一)(居)、各部门干部职工:一是春节期间,全党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及群众非必要不得出省,确需出省的,应按属地属单位的原则加强管控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避免出国(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省的,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焦学金同志处备案同意。二是各单位(企业)非必要不得召开或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以及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控制人数和规模。三是除红白喜事外,一律不得举办其他任何酒席,举办红白喜事的一律从简,同时须向村(居)报备,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或参与他人违规操办酒席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处理;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属地所在村(居)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处理;区域内所有酒店、餐馆、农家乐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规定的,由属地村(居)、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依规依法处理,凡事中、事后查处的都要追究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通讯畅通

村(居)、各部门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四方责任”,强化防控工作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非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或处理紧急公务通知时,要及时报告和迅速到岗开展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 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疫情防控指挥调度组(办公室)、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居)直各部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通过督查倒逼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因防控工作敷衍了事、防控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及时通报并追责问责。


杨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