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镇财政所、杨兴镇水务站、杨兴镇林业站、杨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人自2024年6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