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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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陈雨

联系电话:0851-26420942

主要职责:掌握全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研判分析形势并提出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建议

二、机构名称:政工室

负责人:吴璞瑜

联系电话:0851-26420743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宣传文化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的干部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抚恤、综合考核、警衔办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外派执法合作警务人员选派工作;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训练工作;负责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制度;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典型选树、涉警舆情监测与应对、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机构名称:机关党委

负责人:王朝

联系电话:0851-26420743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四、机构名称:情报指挥中心

负责人:罗杰

联系电话:0851-26423632

主要职责: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案件等情报信息;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协调参与警务活动及重要警务工作指挥调度;负责实战指挥平台和综合情报信息平台的工作;规范管理全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有关工作;协调全县范围内铁路公安开展联勤联动工作;组织实施警卫工作;贯彻执行科技强警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研究、开发公安专用装备,贯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承担公安信息网络运行保障和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保障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五、机构名称:法制与督察审计大队(信访办公室)

负责人:罗茂贤

联系电话:0851-26400450

主要职责:协助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普法工作;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按照县公安局的授权和指派,受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案件;承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六、机构名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室

负责人:潘芹

联系电话:0851-26420743

主要职责:承担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七、机构名称:离退休干部室

负责人:潘芹

联系电话:0851-26420743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机构名称: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人:冯自豪

联系电话:0851-26401955

主要职责: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九、机构名称: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人:梁莹

联系电话:0851-26421603

主要职责: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负责维稳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依法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并组织指导对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公共交通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旅游警务工作。

十、机构名称:特巡警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杜明飞

联系电话:0851-26068487

主要职责:参与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承担重点要害部位值守及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巡逻防控工作;参与处置暴力犯罪事件;按规定承担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无人机治安管控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特定任务。

十一、机构名称: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人:张子千

联系电话:0851-26403162

主要职责: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拟订刑事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为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公安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打击涉黑涉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工作;牵头协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工作;负责警犬技术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十二、机构名称: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人:吴晓峰

联系电话:0851-26422329

主要职责: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侦办工作。

十三、机构名称:警务保障室

负责人:王琼

联系电话:0851-26400076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拟订县公安局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方案;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负责公安机关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经费管理和各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后勤保障、公车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

十四、机构名称: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负责人:王帝维

联系电话:0851-26421020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按规定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参与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负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和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刑事、行政案件侦办工作;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并指导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机构名称: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人:张月敏

联系电话:0851-26423120

主要职责:依法承办和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停留居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和事件,配合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和事件;做好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机构名称:禁毒大队

负责人:杨万科

联系电话:0851-26420560

主要职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依法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方面的工作。

十七、机构名称:看守所

负责人:陈康

联系电话:0851-26424183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待交付执行罪犯和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罪犯。

十八、机构名称:拘留所

负责人:曾玉祥

联系电话:0851-26013600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对被拘留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权益保障、法律教育、医疗防疫等管理。

十九、派出机构名称

凤仪派出所,联系电话:26421114,负责人:杨旭

瑞濠派出所,联系电话:26030221,负责人:戴长科

安场派出所,联系电话:26010007,负责人:张滔

土坪派出所,联系电话:26060036,负责人:骆伟

和溪派出所,联系电话:26050005,负责人:樊崇树

新州派出所,联系电话:26520044,负责人:陈乾兴

瑞溪派出所,联系电话:26030289,负责人:冯堃堃

流渡派出所,联系电话:26560371,负责人:朱永科

格林派出所,联系电话:26070269,负责人:陈青云

小雅派出所,联系电话:26530270,负责人:张晶

庙塘派出所,联系电话:26040339,负责人:杨苹

杨兴派出所,联系电话:26039271,负责人:彭玲

碧峰派出所,联系电话:26510259,负责人:朱禹峰

中观派出所,联系电话:26080287,负责人:祝凯

班竹派出所,联系电话:26016271,负责人:周刚

芙蓉江派出所,联系电话:26590003,负责人:张雄

桴㯊派出所,联系电话:26038273,负责人:简帅

乐俭派出所,联系电话:26036298,负责人:包阳杨

市坪派出所,联系电话:26090299,负责人:梁正伦

谢坝派出所,联系电话:26570310,负责人:张远红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拟订预防应对对策;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等工作;落实接处警首接责任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依法预防、治理辖区内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辖区内特种行业、重点场所和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寄递物流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及人员拥挤踩踏等治安事故的预防、抢险及现场维护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技术手段和无需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交所合一”的派出所按要求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