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管理后勤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办、宣传、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党委会议秘书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综合协调政绩考核、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会同计划财务基建股负责局机关设施设备采购配置;牵头分解办理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和各类信箱留言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促进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开展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统筹工会相关工作,牵头落实教职工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督促学校工会换届改选、教代会召开,收集教职工意见建议;推行校务公开,组织“送温暖”和文体活动;加强基层工会队伍建设,指导培训工会干部,规范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
二、党建办(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师德师风建设与监督办公室)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负责系统国家安全;指导县直学校和各镇(乡、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筑牢主流意识形态阵地;组织、指导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管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助抓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局机关党建和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党建成效考核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教育体育系统群团相关工作。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党员纪律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相关决定;检查本部门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党组(党委)部署中心工作的情况,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用权;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及日常教育工作;按规定查处基层党组织和科级以下党员违纪案件,决定或撤消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监督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对被问责、受处分党员进行教育回访;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做好相关案件备案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督执纪问责任务。
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工作职责: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制定全县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推动第三方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开展质量监测政策研究、报告发布和运用;承担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考核工作,督导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和高质量考核工作,发布督导评估报告和考核结果并运用;指导各镇(乡、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县政府兼职督学资格认证、选拔、聘任、培训和管理;督促推进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统筹做好中小学(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教师减负)备案及督导考核工作。
四、人事教育股
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干部培养、推荐、考察和管理,协助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事工资、干部考核、岗位聘任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推荐、考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聘任制度;统筹和指导教师招聘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定全县教育干部、校长队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和推荐评审;统筹指导轮岗交流、三区支教、黔北之光、银龄讲学计划等交流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25年、30年荣誉证书的审核上报,以及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承担全县教育系统政治素质高质量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实习安置统筹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东西部协作及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负责做好教体领域基层减负及中小学教师减负统计、监督工作;统筹名校长选拔评选推荐和任期考核工作。
五、政策法规安全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教育政策研究和法治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受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联络指导和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各镇(乡、街道)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统筹整治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和校外培训乱象。负责机关综治、安全保卫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受理、12345平台投诉承办、转交办和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开展禁毒工作。
六、计划财务基建股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编制本局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和各镇(乡、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经费;指导分配下达上级教育体育专项资金,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监督管理教育体育专款、赠援款、贷款及本级教育费附加;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工程管理,以及捐建统筹工作;配合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统筹教育体育系统财务自查自纠和经费绩效评价。
七、基础教育股(素质教育中心)
工作职责:制定全县教育资源布局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资源布局调整;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统计分析发布;统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专门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拟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加强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统筹抓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已审批的民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按规定参与地方教材、乡土教材、补充教材编写审订;负责学生表彰奖励、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义务教育学历认定,落实“双减”工作;负责学校少年宫、研学实践教育等校外教育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
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拟定学校卫生健康、艺术、科技和劳动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含幼儿)美育、科创教育、劳动教育等综合性展示和竞赛活动,提供专业支持和咨询服务;指导、协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认定县级示范学校(幼儿园),指导创建省、市级示范学校(幼儿园);指导中小学开展民族教育、健康教育、校外教育、专门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国防教育、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教育;规范办学(园)行为;负责党管武装、配合开展征兵工作;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