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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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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安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正安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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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级统计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正安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现将正安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做好各项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力举措,为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的基本要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二是深化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暨县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各2次;县统计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国家统计局编印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重要文件精神4次、7次。三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2022年6月30日,邀请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到我县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022年7月27-29日,在县委党校举办2022年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班,在培训班上,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2022年8月22日至9月21日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将统计法纳入培训课程。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始终坚持统计工作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生命线。

(二)建立健全统计规章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县统计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印发《正安县统计部门向正安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制度》(正纪办发〔2022〕4号)、县统计局印发《正安县统计局下级向上级报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正统党字〔2022〕12号)等工作制度,全面压实党委(党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二是对企业落实包保,每月开展走访,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原始记录、规范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出数有支撑。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电子台账试点工作,针对全县试点的10家企业,坚持每月走访,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好企业电子台账,今年以来,共走访指导企业150余家。三是压实统计数据质量。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县局结合实际,先后建立了《正安县统计局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县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正安县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对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对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提供制度保障,全面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责。

(三)深化统计依法治统治理,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效力和公信力。一是抓实督察整改。在具体落实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查组督察贵州反馈的问题上,正安县结合实际,印发《正安县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2022-147号),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二是抓入退库。今年以来,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系统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统办字〔2022〕43号)文件要求,对我县2020年以来入退库“四上”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开展自查自纠,从自查自纠开展的工作情况看,我县不存在入退库不真实的情况。三是抓紧项目审批。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执行《贵州省地方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县范围内的地方调查项目及时开展清理,并针对清理出的问题调查项目及时予以整改。四是开展违规文件清理。针对统计违法违规文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统计部门随机抽查等多种核查方式,对不符合《统计法》要求的违规文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开展清理工作2次,对发现的违规文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认真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切实做到统计案卷取证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条文正确等基本要求,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上报评查情况。

(四)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推动统计行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正安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发现统计违法违纪线索渠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管理审批本级政府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和所需相关资料目录清单;定期对全县主体经济指标进行公示,每季度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全县季度主体经济指标实现情况;针对被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积极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失信企业的信息公开公示。二是积极做好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及执法技巧等,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能力和水平。县统计局有2名人员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7月1日,县统计局全体人员参加全省组织的统计执法视频业务培训,通过讲师对执法流程的深入解读,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县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省、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县统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检查企业23家,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到位。四是依法接受监督。我局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规定向群众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在县局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信箱。2022年度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收到市民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五是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统计法规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次,到统计局开展经济运行调研1次。

(五)深入开展学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县普法办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49人在法宣在线平台学法考试系统中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实现“参考率”和“及格率”两个100%;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并顺利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二是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全体人员授课培训,今年以来,邀请县统计局法律顾问为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等专题讲座,通过学习,既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又丰富了统计干部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所需的法律知识。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统计执法现场检查的同时,与被检查对象面对面进行统计普法宣讲,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四是充分利用好日常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在日常各专业组织镇(乡、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网报培训中,充分考虑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纳入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基层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

(六)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统计普法氛围。

一是开展统计“四进”。一进基层,今年5月,县局到挂帮乡镇小雅镇黄渡村开展法治进村(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11月,县局以“双提升活动”为契机,在正安县城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各专业利用走访对乡镇、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二进企业,今年以来,共走访指导企业150余家,指导工作180余次,对近100家样本单位开展培训;三进机关,主动到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四进党校,2022年7月27-29日,在县委党校举办2022年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班,在培训班上,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二是结合日常统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手册,并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组织全县各镇(乡、街道)开展普法宣传集中活动,向群众派发《统计法》宣传手册、《贵州省统计工作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不断扩大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差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有待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明确的“一心两地两区”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统计的作用,为正安建成黔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一)聚焦学法。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会为载体,积极组织全局统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并注重学以致用,带头谈感受讲体会,自觉作表率,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二)聚焦履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全年工作计划,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坚持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经班子集体研究后实施。建立健全《县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依法统计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负主体责任、各专业负责人和从事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切实推动统计法治精神真正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

(三)聚焦宣传。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下基层、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专业在开展业务培训时将法律法规宣传渗透到工作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四)聚焦执法。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加强对具体案件办理的指导和监督,有效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五)聚焦公开。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网上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清理规范,对QQ、微信、抖音等社交账号进行清理,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