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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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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安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正安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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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正安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正安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做好各项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力举措,为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的基本要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二是深化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暨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核实9次;县统计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上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国家统计局编印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重要文件精神12次。三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202362830日,在县委党校举办2023年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班,在培训班上,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始终坚持统计工作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生命线。

(二)建立健全统计规章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在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加强经常性信息沟通交流,实现监督信息共享。二是对企业落实包保,每月开展走访,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原始记录、规范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出数有支撑。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电子台账试点工作,针对全县试点的10家企业,坚持每月走访,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好企业电子台账,各专业全年共走访指导企业1200余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分专业、分行业统计培训,同时深入开展统计服务进企业行动,统计局各专业已对在库企业进行全面走访,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如实统计。

(三)深化统计依法治统治理,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效力和公信力。一是抓实督察整改。在具体落实《关于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反馈的问题上,正安县结合实际,印发《正安县统计局关于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2023-14号),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逐项逐条抓好整改。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数据比对机制。统计部门在日常监测工作中与民政、税务、编办、市场监管、供电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加强统计调查对象数据信息比对分析,已对一套表159家调查单位进行核查,严格执行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工作制度,对拟入库单位提前进行座谈研判,不定期开展企业入退库专项检查。在库企业(项目)388家,已全部核查完成,核查退库企业4家,经分析研判,均不存在入退库不真实的情况。三是抓紧项目审批。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执行《贵州省地方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县范围内的地方调查项目及时开展清理,并针对清理出的问题调查项目及时予以整改。四是开展违规文件清理。针对统计违法违规文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统计部门随机抽查等多种核查方式,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的违规文件进行清理。五是扎实开展各类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抽样调查。已贯彻落实执行省市统计局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阶段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六是强化经济运行预测预判预警。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及有关部门根据职能情况已开展月度或季度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预警及分析,同时认真开展了“一县一策”专题分析。

(四)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统计行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发现统计违法违纪线索渠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管理审批本级政府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和所需相关资料目录清单;每季度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全县季度主体经济指标实现情况;针对被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积极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失信企业的信息公开公示。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检查。我局5名同志今年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9次,先后到贵阳、安顺等市和遵义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三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规定向市民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在县局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信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核查等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对接协调,按程序移送县综合执法局立案审查7件。2023年度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收到市民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到统计局开展统计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1次。

(五)深入开展学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县普法办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42人在法宣在线平台学法考试系统中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实现参考率及格率两个100%。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202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4家,数据质量核查79家,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现场检查的同时,与被检查对象面对面进行统计普法宣讲,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三是充分利用日常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在日常各专业组织镇(乡、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网报培训中,充分考虑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纳入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基层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

(六)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统计普法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县的统计法律意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把统计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法治意识的主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法律知识卡片、悬挂宣传标语、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册)。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了人人维护社会稳定,个个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利用今年的“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解答、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普法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统计法法律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精神实质真正深入人心,有效提高了普通老百姓对统计法治建设的认知。

(七)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维护统计权威。一是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事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事项及具体内容。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各相关部门协同统计部门对全县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单位)及投资项目等开展自查自纠数据核查及入退库核查,并及时将自查自纠核查情况上报。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更加扎实、统计造假问题有效治理、刚性制度保障更加健全”目标,多方协同、多措并举,从严从实、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统计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统计数据造假问题,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的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差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有待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三是机制建设有待提高。落实上级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各环节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责任担当。

二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在统计执法方面绝不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加大统计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对全县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定期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曝光一起,不断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提高统计法律的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制度建设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

四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法规宣传力度。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宣传频次,充分运用现代网络媒体,结合传统宣传方式,通过政务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放统计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