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流(非法出入境)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3 15:46 字体:[]

正府办通〔202115


各镇(乡街道)县直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正安县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流(非法出入境)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2月23日


正安县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流(非法出入境)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云南公安机关共查获56811名缅北回流涉诈人员。其中贵州省排位全国第一,遵义市在地级市中排位全国第五正安县63人在全市排位第七,被纳入市级预挂牌整治。具体分布情况为:班竹11人,凤仪5人,格林5人,杨兴5人,安场4人,桴焉3人,和溪3人,乐俭3人,庙塘3人,瑞溪3人,土坪3人,小雅3人,碧峰2人,芙蓉江2人,流渡2人,新州2人,中观2人,市坪1人,谢坝1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相关部署精神,进一步压实压紧户籍地党委政府对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外流人员,尤其是缅北涉诈人员,遏制被裹挟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增长态势,坚决避免被国务院、省、市联席办挂牌整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安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决定,自202121起,在全范围内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外流犯罪”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打击治理,将严厉打击整治“涉诈外流犯罪”作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严厉打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总体方针,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全力扭转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增长态势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2016年9月23日、10月17日,国务院联席办、公安部分别组织召开了国务院第三次联席会议及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同志强调了电信诈骗案件的“一案双查”制度和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赵克志国务委员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报习近平总书记和丁薛祥、刘鹤、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批准了“断卡”行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暨“断卡”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化信息摸排和人员管控,严厉打击组织偷越国边境类违法犯罪。紧紧围绕我居民实施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摸排属地非法出入境的家庭和人员,深挖跨境犯罪网络,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幕后策划者,力争通过一年的专项斗争,切断我至边境地区非法出入境通道,挖掉组织运送非法出入境的“钉子”,摧毁跨境涉诈犯罪及偷渡团伙,加强“涉诈高危人员”、“涉诈两卡人员”、“涉诈回流人员”、“涉诈前科人员”管控和信息采集工作,有效遏制被裹挟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增长态势实现2021年度边境被查获涉诈人员同比2020年度呈现下降趋势并实现逐年下降,坚决避免被国务院、省、市联席办挂牌整治,切实维护我社会稳定。

、工作措施

(一)开展县域人员管控挂牌整治工作。对回流人员严重的乡镇将纳入挂牌整治。

(二)全力开展回流人员及重点人员摸排管控。1.全面核查采集回流人员信息。对目前已回国的回流人员,户籍地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逐人开展询问,按要求制作讯(询)问笔录;二是按要求采集填报信息并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三是对当事人基本信息、指纹、DNA、声纹、手机、计算机电子设备开展标准化采集,全面查清其在境外生活、工作、收入、关系人等情况;四是要求本人及家属签署《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务必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县联席办下发的人员采集任务。

2.对仍然滞留境外的出境作案高危人员全力劝返户籍地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逐人入户走访调查,按要求采集填报信息;二是本人及其亲属不能就其在境外生活、工作等情况作出合理解释并出具相关证明的,要求亲属劝返;三是要求亲属签署《家属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

3.主动摸排涉缅出境人员。除下发的涉诈前科人员高危人员、回流人员、两卡人员外,各地要根据现有人员审讯情况和调查外出务工人员情况开展自主摸排,主动清查掌握本地其他高危出境人员底数,按要求采集上报基础信息。

4.千方百计劝促本地在缅北窝点人员回国投案自首各地要千方百计扩线拓人,从已回流人员入手,强化研判深挖和审讯审查,挖掘出其他仍滞留在缅北窝点的人员信息。对于新掌握在缅北的本户籍人员,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和派出所各方力量综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对其近亲属加强政策攻势,劝其本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查。对于新掌握在缅北的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联席办,县联席办将逐级上报,由省级联席办负责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联络员做好跨省信息和工作衔接。对于户籍地自主发现并成功劝返缅北回流人员,要及时县联席办,由县联席办逐级上报国务院联席办“510”专案前线指挥部,提前协调移民管理部门做好入境投案相关工作的对接。

5.全面开展重点人员出境拦截。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镇(乡、街道)、村委(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各方力量,要对外流至边境、伺机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全面开展规劝和拦截带回,最大限度打消出境念头,稳控在本地。

6.纳入公安治安部门重点人员管控范围,开展智能预警管控。针对回流人员、前科人员、高危人员全部纳入治安部门的重点人员管控。镇(乡、街道)、村居(社区)、公安派出所要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网安部门根据大数据预警模型,密切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避免其本人或沟联其他人员再次出境。

(三)严厉打击组织偷越国边境类犯罪。通过审查,深入剖析掌握我输送人员链条情况,以及规律、特点,尤其是班竹镇,要立足本地开展专项调查审查工作,详细摸清本地金主、召集人情况,深度经营,扩线侦查,坚决铲除、惩处;查明本地出境作案人员底数,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有效管控,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从源头上斩断本地输出人员的链条。按照市联席办要求,我县必须打掉2个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团伙。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公安机关目标绩效考核。

(四)切实落实属地党委政府管控责任,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审查管控要求,严防再次出境作案根据国务院、省、联席办要求(结合重点地区整治经验),属地党委政府对本地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对下发及各地和自主摸排的涉诈前科人员、高危人员、回流人员,除有明确证据证明不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外,户籍地要全部纳入管控,户籍地党委政府签订人员管控责任状;严密管控其动向,多措并举,严防已回流人员再次出境作案。

(五)强化信息研判和智能预警。一是强化大数据应用。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加强对缅北回流重点人员的全面核查特别是云南轨迹联查、临控、碰撞比对及情报信息协作,开展数据碰撞、重点预警、扩线深挖等工作,动态掌握其活动信息,力求掌握精准线索信息,切实提高打击实效。二是从线上线下建立起与滇缅边境德宏、临沧、普洱、西双版纳等市州之间的警务协作通道,探索本地人员在滇核查管控措施,在“输出地”“输入地”两头共同发力,开展数据建模和分析研判,精准筛查出本地人员在边境地区活动轨迹,力争实现我县-云南-缅北相关轨迹线路重点人员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落地身份。

(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杜绝跨境违法犯罪纳入日常宣传工作犯罪,特别是在重点乡镇、村庄设置宣传栏、条幅等,净化社会风气,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针对适龄青少年、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开展重点宣传,教育他们自觉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财富观,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要结合春节文体娱乐等群众活动,集中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尤其是存在回流人员、高危人员、前科人员的乡镇村社),有力震慑潜在犯罪群体,坚决避免出境犯罪

(七)借鉴重点地域整治经验,出台针对性的惩戒措施。

属地党委政府要有针对性的研究,凡是被查获的缅北偷渡回流人员、前科人员,要在参加医保、社保、子女入学、房屋修建、购买房屋、自主创业、银行贷款等方面强化审查条件,增加警示或惩戒环节,在全社会形成惩戒浓厚氛围,震慑其不得外流出境作案。

、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职责任务。一是要借鉴重点地域整治经验,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出台针对性的惩戒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惩戒浓厚氛围,震慑其不得外流出境作案;二是各地基层党委政府、村社基层组织要根据各级联席办提供的名单对涉诈重点人员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加强对涉诈前科人员、涉诈未入所羁押前科人员、出境作案高危人员、境外回流待抓捕人员等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力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其出境作案;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杜绝非法出入境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日常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要结合春节文体娱乐等群众活动,集中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尤其是存在回流人员、高危人员、前科人员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有力震慑潜在犯罪群体,坚决避免出境犯罪;四是全力开展拦截带回工作。要联动各方力量对外流至边境、伺机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全面开展规劝和拦截带回,稳控在当地;五是全面调动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外出务工人员底数摸排工作,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坚决杜绝其出境作案。

(二)各级公安机关职责任务。依据《遵义市公安机关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集中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结合本项工作实际进行职责划分。各派出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细化本地综合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1.刑侦部门承担联席办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偷渡类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加大对偷渡人员的审查力度,重点查处打击幕后组织者、运送者和跨境组织偷渡网络,进一步增强对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的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

2.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活动;严格落实对相关人员限制出境等管控措施;加强涉偷渡线索的分析研判,及时推送属地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做好涉外案件的处置、对外交涉等工作;对所掌握偷渡人员基本情况要及时推送市、县联席办

3.治安部门负责联动属地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开展涉诈人员摸排管控和信息采集,务必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各级联席办下发的人员采集任务。将涉诈人员全部纳入重口管理,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指导辖区派出所充分发挥摸排非法出入境人员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加大偷渡人员排查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偷渡人员,对偷渡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指导各地派出所联动当地党委政府整合各方力量对外流至边境、伺机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全面开展规劝和拦截带回,稳控在当地。

4.情报中心。整合情报资源,对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活动情报信息开展研判,为打击相关犯罪活动提供支撑,做好各地疫情防控办排查的偷渡人员情况信息的数据推送和入境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5.法制部门组织对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法律适用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各项打击工作和惩戒措施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6.禁毒部门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涉毒人员开展深入调查,查清违法出入境行为,严厉打击我人员非法出入境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7.网安部门全面收集通过互联网招募、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做好落地查控工作。利用自身资源,建立前往缅北地区人员和涉缅重点人员出入境预警模型并推送相关数据。

(三)人民银行正安县支行。要将联席办(公安机关)推送的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前科人员、高危人员、回流人员、两卡人员信息纳入黑名单库管控,禁止其开办新的银行账户确需开办的由县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出具审查材料通过后再予以开办。强化技术研究,对涉缅北活跃银行账户进行研判,研判出的重点高危账户进行管控。

(四)中国电信正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正安分公司、中国联通正安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将县联席办(公安机关)推送的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前科人员、高危人员、回流人员、两卡人员信息纳入黑名单库管控,禁止其开办新的电话号码,确需开办的由县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出具审查材料通过后再予以开办。强化技术研究,对本地开出的涉缅北活跃手机号码进行研判,对重点高危号码进行关停管控。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将杜绝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纳入日常宣传范围。

(五)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利用本部门现有资源大力开展宣传杜绝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工作。对购票前往云南边境城市的人员进行预警,推送联席办开展核查和劝返工作,全力减少非法出入境人员。

(六)教育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校内宣传防范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学生家庭,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家长广泛宣传相关杜绝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摸排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底数,造册登记,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坚决杜绝其出境作案。并将相关人员信息推动县联席办和乡镇党委政府,便于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和引导。

(八)其他职能部门。其他单位切实做好本单位管辖业务范围内相关人员的宣传工作,指导下级部门组织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有效预防本单位及其分管领域人员发生非法出入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开展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外流人员(非法出入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相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狠抓部署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和统筹调度的问题,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地各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注重发挥协同作战优势,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涉外等相关工作纪律,做到依法依规打击整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大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防止因擅自行动造成工作被动。同时,要严守宣传纪律,防止因不当宣传引发舆论炒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重点地区(安场、小雅、土坪、瑞溪、市坪、中观、班竹、和溪、新州)228日前将本地党委政府专项工作细化方案(正式文件)及联络员报联席办”,其余各地31日前上报联席办(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各地、各职能部门每月底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联席办,联络员:蹇韬,联系电话:18085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