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遵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遵市司通〔2020〕37号)、《正安县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正法委办通〔2020〕4号)、《遵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遵市司函〔2020〕32号)、《正安县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正法委办通〔2020〕14号)文件要求,本着动态管理原则,对2019年清理保留和2020年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经清理废止的1件,失效1件,新增3件,根据要求,现将保留的2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正安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