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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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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3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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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正府办通〔2023〕4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府办通〔202343


镇(乡、街道)、县有关部门

正安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5


正安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整治规范殡葬秩序,优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殡葬管理水平和殡葬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顺应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普遍期盼。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长:张体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黎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员:李    县公安局政委

        王雨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邦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田应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国昌  县林业局局长

        杨    市生态环境局正安分局局长

        韩忠强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冯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各镇(乡、街道)政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在县民政局,简莉同志任专班主任,冯艳培同志任专班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等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督导、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看是否摸排到位、是否整治到位、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等情况。镇(乡、街道)人民政府,是本级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级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

(二)尚未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任务的镇(乡、街道)要在既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情况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立档、一墓一档、挂牌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镇(乡、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修建“活人墓”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破坏社会风气,加重群众经济负担,必须坚决整治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确保10月底前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核实阶段(20237月下旬完成)

政府要安排社会事务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村摸排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重点对各地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情况、问题台账建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摸排工作不扎实,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台账不清楚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县专班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随机进行检查。

(二)整改阶段20238旬至10上旬完成)

镇(乡、街道)在前期调查核实及整基础上,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统一编号、一墓一策出台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步骤和措施,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各镇(乡、街道)“回头看”情况及整治完成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015日前报送县整治专班

(三)督查阶段202310下旬完成)

要切实履行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回头看”和整治工作。县整治专班要对镇(乡街道)“回头看”和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确保摸排工作全面,整治工作扎实。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检查组全面督查对摸排工作不全面、整治工作不扎实、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镇(乡、街道)、县相关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以属地管理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管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乡、街道)“活人墓”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开展整治。要加强研判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和应对举措,及时稳妥处置风险苗头。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镇(乡、街道)要压实“活人墓”所有者(使用者)治理的主体责任,压实村(社区)、林场(草场、水库库区、森林公园)等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村建、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民政、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县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宣传、文明办、法院、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协调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综合施策,确保整治效果。镇(乡、街道)要主动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建、林业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从耕地保护、林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角度,通过卫片执法、行业执法、综合执法等形式,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对乱占耕地建“活人墓 ”等行为的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遵义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违建“活人墓”的,按照先党员干部、再普通群众的原则,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向其讲清楚违法违规建墓乱象的危害性和做好治理规范工作的益处,算好经济账、眼前账、长远账,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加强调度正向引导舆论。镇(乡、街道)要严格按照10月底前完成整治的要求,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工作任务,在既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情况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立档、一墓一策、挂牌整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全面整治到位。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不主动宣传整治工作,不制造舆论热点,对不实和恶意炒作信息,及时回应澄清。为切实掌握整治进度,实行月调度制度,自7月起每月25日前各镇(乡、街道)向县工作专班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班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对各地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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