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府办通〔2024〕19号
各镇(乡、街道),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我县于2017年制定出台《关于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办通〔2017〕88号)文件,并成立“正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综合整治办公室”。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更名为“正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综合整治办公室”,任力波同志负责正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综合整治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特此通知。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