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府任〔2025〕15号
各镇(乡、街道),县直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 毅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竹梅同志不再担任县投资促进局(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局长(主任)职务;
赵 毅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张雪芹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彭廷宏同志任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光义同志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彭淑波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 坤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季德云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付丽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正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