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 » 政府文件 » 正府通告

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 字体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468767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正府通告〔2020〕7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正府通告〔2020〕7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等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农村建房审批。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必须按照规定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建设。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少批多占,否则,一律视为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二、严守耕地红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任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三、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四、严查国家公职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对支持、参与、瞒报、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五、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对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0851-26423996

县自然资源局:0851-26420854

县农业农村局:0851-2642153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51-26420019


                                     2020年7月31日




关键字: 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