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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版)(截止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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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定价主体 行业主管部门
1 油气管道运输
和燃气
县内管道燃气 配气价格 0.90元/m³。 正发改价费〔2020〕6号 县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部门
销售价格 居民3.00元/m³,非居4.10元/m³。 正发改价费〔2024〕6号 县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部门
2 供排水 县属水利工程供水 “十二五”以来新建、维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非农用水价格:1.新洲水库0.44元/m³、八岔林水库0.52元/m³、团岩坝水库0.35元/m³、杨柳溪水库0.35元/m³;2.吐香坝水库0.48元/m³,风光水库0.44元/m³;3.猫溪沟水库0.53元/m³、巫家水库0.99元/m³、幸福水库0.35元/m³、渔溪河水库0.70元/m³。 1.正发改价格〔2022〕1号
2.正发改价格〔2023〕1号
3.正发改价格〔2024〕1号
县人民政府 水务部门
城乡供水 县城主城区供水价格 居民一阶梯2.70元/m³,非居一档4.70元/m³,特行一档9.40元/m³。 正发改价费〔2019〕1号 县人民政府 水务部门
19个镇(乡、街道)集镇及农村集中式工程供水价格 正在开展定价前期工作。现行收费标准具体见相关文件。 1.正发改复〔2012〕5 号
2.正发改费〔2014〕1号
3.正发改价费〔2020〕5号
县人民政府 水务部门
污水处理 县属污水处理费 居民0.85元/m³、非居民1.20元/m³。 正发改复〔2016〕4号
正发改价费复〔2020〕7号
县人民政府 水务部门
3 交通运输 道路班车客运 跨市县运输始发地的,县域内农村道路客运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遵市价费〔2014〕42号
正发改价费复〔2021〕2号
正发改费〔2015〕3号
正发改通〔2018〕3号
正发改价费复〔2020〕1号
正发改价费复〔2021〕9 号
县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部门
县内运输的 县内城市公共汽车 县城区内按通票1元/人收取;主城区(凤仪街道)与正安经开区2元/人次,至安场镇3元/人次。县城主城区至新殡仪馆2元/人次,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正发改费字〔2013〕11号
正发改价费复〔2020〕4号
县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部门
巡游客运出租车 正安城区(两镇两街道)起步里程3公里(含)以内白天起步价5元/次、夜间10元/次,基本运价、空驶费和春节假日附加费等见文件。 正发改运价字〔2023〕1 号 县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停放服务 县内具有公益性和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县城公共资源停车收费标准具体见文件1号、4号,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具体见11号。 正发改价费〔2024〕1号
正发改价费〔2024〕4号
正发改价费〔2024〕11号
县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部门
4 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处理 县内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8.00元/户,非居民、特种行业按面积、床位数、人数等进行收费。 遵市价费〔2013〕9号 县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部门
5 教育 幼儿园 县级财政管理的 180元-480元/生/月,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正发改价费〔2021〕3 号 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高中、职校学生
住宿费
县级管理的学校 正安一中500元/生/学期,职中200元/生/学期,正安八中450元/生/学期;二中200元/生/学期。 正府专议〔2012〕122 号
正府专议〔2017〕15 号
正发改物价字﹝2010﹞8号
县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6 殡葬服务 殡葬基本服务 县管理的殡葬服务机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正在开展定价工作。现行收费标准具体见相关文件。 正价管〔2009〕1号
正发改价费复〔2021〕7号及附件正安县殡葬服务收费现行收费标(2024年9月1日起)
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公墓及公墓维护管理 县管理的公益性公墓及公墓维护管理费 各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最高限价为1000元/穴、各村公益性公墓墓穴最高限价为500元/穴(含20年管理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正民通〔2024〕2号 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7 文化旅游 旅游 县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级及以下等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正安县桃花源记景区门票为18元/人次、正安县九道水景区门票为40元/人次,观光车单程10元/人次,游船20元/人次,具体见收费文件。 正发改价费〔2025〕1号
正发改价费〔2024)3号
县人民政府 文旅部门
8 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住房、公有房屋)及其物业服务 销售价格 县政府部门主管的 / / 县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租赁住房租金 县政府部门主管的 中低收入家庭5元/㎡,建档立卡户、民政兜底户3元/㎡,教师、医生、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1元/㎡; 正府办通〔2022〕8号 县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县政府部门主管的 / / 县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9 重要专业服务 畜禽定点屠宰 县内畜禽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100元/头。 正发改费〔2017〕09号 县人民政府 农业部门
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 县内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 燃气工程安装收费2800元/户。 正发改费〔2016〕6号 县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部门
居民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费 / / 县人民政府 水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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