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三定”规定批复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安场税务分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凤仪税务分局。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理各项税费业务,决定将办公地址由原位于正安县安场镇农贸市场办公楼搬迁到凤仪街道办事处楼台村楼台街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凤仪税务分局承担凤仪街道、瑞濠街道、安场镇、碧峰镇、新州镇、杨兴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安场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办公地点:正安县凤仪街道办事处楼台村楼台街1号
邮政编码:563400
联系电话:187986709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