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我县经济建设、发展环境、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我县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我县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 5、群众需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和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6、其它需要反映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 1、反映事项不准确、不详细,无法核实或无实质内容的; 2、有关单位已受理或正在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诉求的; 3、同一信访事项已三级信访终结的; 4、已经或者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5、具有商业性质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6、不以解决为目的,使用恶意、攻击性语言和发泄不满的。 (三)回复说明 1、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在一周内告知; 2、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在一个月内回复,重大问题在二个月内回复; 3、涉法涉诉、投诉举报等非普通信访事项在一周内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办理查询电话26420857,26423762。